2012 年 1 月 9 日

"營改增"稅改影響波及航運業

全球航運業在2011年度過了一個艱難的冬天,整個行業幾乎重現2009年行業集體損失195億美元的慘淡經營情況。而預測2012年的前景,多數行業人士都不看好,種種跡象表明今年航運企業仍然面臨重重挑戰。

如何幫助航運企業"過冬"?除了營造更好的運營環境、節省企業成本,減稅成了政府的一張王牌。

顧曉峰表示,"十一五"期末,浦東出台了《浦東新區促進航運發展財政扶持意見》。將重點扶持對象主要列為重點航運服務企業、高端航運服務企業、大型航運先進製造與維修企業、高成長性航運企業以及國內外知名功能性航運機構等,這項政策在未來將進一步深化。

比如,註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的船舶公司、航運企業、物流公司等可以申請重點航運服務企業,不但可以獲得最高20%註冊資本的一次性補貼,還將享有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等主要稅種"三免三減半"政策(即前三年100%地方所得部分補貼給企業,後三年補貼50%);同時,重點航運服務企業高管可以獲得個人所得部分最高40%的財政補貼。

此外,符合標準的銀行、航運保險、航運信息諮詢、法律服務機構等,可申請高端航運服務企業,享有"兩免三減半"政策以及最高20%註冊資本的一次性補貼;而大型航運先進製造與維修企業、高成長性航運企業、國內外知名功能性航運機構等,也均有不同程度的財政補貼。

從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市開展的增值稅改革試點,被視為上海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最大機遇。同時,這項試點也對上海的航運服務業產生重大影響。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航運企業租入船舶時,應代出租方繳納租金收入5.5%的營業稅及其附加和10%的企業所得稅,在增值稅改革後,此部分進項稅應當可以抵扣,對航運企業來說是一個鬆綁的機會。

不過,由於具體操作細則還未出台,哪些門類入圍及適用稅率等細節還不明確,也有業內人士擔心,航運服務業的減稅或許會產生相反的效果。

據悉,與航運業和港口裝卸3%的營業稅率不同的是,航運服務業各門類一般是5%的營業稅率,如果5%的營業稅改成6%的增值稅,到底會產生怎樣的影響,需分類考慮。對於進項稅較多的企業,享受增值稅抵扣的優惠會更多,比如船舶供應和船舶修理。船舶代理、貨運代理、航運經紀等門類,其本身的行業特徵決定了其能夠抵扣的進項稅很少,如果按照增值稅6%來徵收,預計其實際稅率與目前實行的5%營業稅率相當。

而對於航運金融和航運保險,由於銀行業和保險業在定義和估算增值額時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和爭議,納入試點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增值額無法計算,相當於只有銷項稅,沒有進項稅,難以產生增值稅的抵扣效應,即使這次試點辦法推出了6%的稅率,相對於金融保險的5%的營業稅稅率來說,依然是偏高的,減輕稅負的效果有待評估。另外,航運信息服務企業所從事的研究和諮詢服務的進項稅抵扣較少,增值稅的稅率尚不​​確定,也很難說是利好。

(文章引述中國物流企業網)